3.《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中规定的课程
1904年,中国近代第一个学制癸卯学制颁布,对于学前教育也有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专门的章程——《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规定蒙养院为专门的学前教育机构,主要招收3-7岁儿童,其中保育要旨强调要使幼儿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并且提出了教育的方法为正面教育,要注意环境的影响。不过,教育的重点仍然在于人伦道德规范之养成、仪容举止行为之端正,其根本思想明显体现为“中体西用”的特点。
在课程内容方面,主要规定了游戏、歌谣、谈话、手技四项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被中国传统文化一直以来排斥在教育内容之外的游戏开始真正成为课程的重要内容,并且成为课程实施的重要形式,这一点是受西方教育影响的最明显的体现。
从蒙养院的作用和具体设置方式来看,并未将蒙养院作为学前教育的主要形式,而是强调蒙养院为家庭教育的补充,“以蒙养院辅助家庭教育”。这是因为,单独设立蒙养院一是缺乏师资,二是蒙养院所教内容并不多,这都反映出蒙养院的教育目标和内容与家庭教育的一致性。另外,蒙养院附设在育婴堂和敬节堂内,由乳媪和节妇自相传习官编女教科书和家庭教育书籍,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教育,这都反映了当时的教育目标和课程内容很难真正得到贯彻落实,仍然不可避免地渗透了封建传统教育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