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特拨动第一个开关,没有任何反应。拨动第二个开关,水槽里传来隆隆响声。他吓得一抖,垃圾处理机呜呜地逐渐停下。
他再次拨动第一个开关,抬头望向灯架。毛玻璃球形灯罩射出暗淡的微光。他又试了几次开关,结果依然如故。
“狗娘养的。”他叹道。
公寓的天花板很高。不是大教堂的那种高,而是比普通高度多个两三英尺。他花了几秒钟爬上厨台站稳。光脚踩着棋盘瓷砖凉丝丝的。他踮起脚,用一只手拧开灯架的螺丝,灯罩落进手里。
灯泡的灯丝微弱地亮着,没有释放出多少光线。他用指甲敲了几下,灯丝微微颤动,但没有变得更亮。
就内特有限的电工经验而言,这应该是电力问题。关于新家的维修人员,一些看法陡然蹿进脑海。他必须尽快搞定这帮人。晚间他们不上门维修,因此多半不知道存在这个问题。
他把灯罩放在厨台上,直起腰最后再敲一下灯泡。这时他注意到了自己的手。指甲根的角质层变成了亮蓝色。亮得仿佛在发光。
不,内特心想,就是在发光。
这是个派对灯泡。上一任租客在厨房灯具里留了一盏黑光灯。不是紫色玻璃的那种廉价货,所以看上去和普通灯泡没有区别。棋盘厨台的白色瓷砖也在它的照射下微微发光。
他又踮起脚,用指尖摸灯泡。玻璃很烫,但不至于灼人。他拧了几下,灯泡落进掌心。他看着灯泡贴着皮肤前后滚动,没有在任何地方停留太久。他把灯泡放在一沓擦碗巾和布餐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