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人小说,只见说:许多大食、波斯商人在中国境内经营财利积资巨万,但中国人似乎并不十分歆羡。诗歌文艺绝不歌颂财富,这是不需再说的。这不仅由于中国政治常采一种社会主义的经济政策,不让私人财力过分抬头,亦由中国人一般心理,都不肯在这一方面奋斗。否则傥使中国人大多数心理,群向财富路子上去,则政府的几条法令,到底亦防不住资本势力之终于泛滥而横决。因此唐代社会虽极一时之富强,但唐代人之内心趋向则殊不在富强上。只因凭藉了唐代当时这一点的富强基础,而中国文化之终极趋向,在唐代社会里不免要花葩怒放,漫烂空前的自由表白了。
我所说的中国传统和平文化,决不是一种漫无目的,又漫无底止的富强追求,即所谓权力意志与向外征服;又不是一种醉生梦死,偷安姑息,无文化理想的鸡豕生活;也不是消极悲观,梦想天国,脱离现实的宗教生活。中国人理想中的和平文化,实是一种“富有哲理的人生之享受”。深言之,应说是富有哲理的“人生体味”。那一种深含哲理的人生享受与体味,在实际人生上的表达,最先是在政治社会一切制度方面,更进则在文学艺术一切创作方面。
中国文化在秦、汉时代已完成其第一基础,即政治社会方面一切人事制度之基础。在隋唐时代则更进而完成其第二基础,即文学艺术方面一切人文创造的基础。这在孔子书里特别提出的“仁”与“礼”之两字,即包括了此一切。“仁”是人类内在共通之一般真情与善意,“礼”是人类相互间恰好的一种节限与文饰。政治社会上一切制度,便要把握此人类内在共通之真情,而建立于种种相互间恰好之节限与文饰上。文学与艺术亦在把握此人类内在共同真情,而以恰好之节文表达之。全部人生都应在“把握此内在共同真情而以恰好之节文表达之”的上面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