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见二人死了,贵令尸亲前来领尸,监中取出王生,当堂释放。又抄取周四店中布匹,估价一百金,原是王生被诈之物。例该入官,因王生是个书生,屈陷多时,怜他无端,改“赃物”做了“给主”,也是知县好处,坟旁尸首,掘起验时,手爪有沙,是个失水的。无有尸亲,责令忤作埋之义冢。
王生等三人谢了知县出来。到得家中,与刘氏相持痛哭了一场。又到厅前与吕客人重新见礼。那吕大见王生为他受屈,王生见吕大为他辩诬,俱各致个不安,互相感激,这教做不打不相识,以后遂不绝往来。王生自此戒了好些气性,就是遇着乞儿,也只是一团和气。感愤前情,思想荣身雪耻,闭户读书,不交宾客,十年之中,遂成进士。
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千万不可草菅人命,视同儿戏。假如王生这一桩公案,惟有船家心里明白,不是姜客重到温州,家人也不知家主受屈,妻子也不知道丈夫受屈,本人也不知自己受屈。何况公庭之上,岂能尽照覆盆?慈祥君子,须当以此为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