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炀帝杨广登基后,对父亲定下的科举制度进行了一定的修改。隋炀帝设下明经和进士二科,并规定朝廷通过“试策”取士,科举制至此正式诞生。所谓“试策”,即以实务策为主要考点。
公元607年,杨广下旨:“江山之重,并不是一人就能治理好;帝王的功德,也并非一人的谋略。自古以来,贤明的君主登基后,为了立政安国,谁不选贤纳才……孝顺乃人伦的根本;德行敦厚,乃立身的基础。有的人节仪可称,有的人操行清廉……刚毅正直、执宽不挠、学业有成、文采翩翩且能被廊庙(22)所用,确实乃瑚琏(23)是也……”圣旨中,杨广将孝道、德行、节仪、操守、刚毅正直、执宽不挠、学业有成、文采翩翩此十项列为朝廷选人的标准。于是,原先的二科考试变为十科考试。
公元609年六月,杨广再次下旨道:“各郡以学业优良、才艺出众;体格健硕,体力非凡;为官勤恳、能处理政务;性情刚直,不畏强权,此四科进行选人。”自此,隋朝科举便由十科举人改为四科举人。
此时,科举考试的大权均已集中在隋王朝中央的吏部,其筛选人才的方式为从下到上逐级淘汰的差额考试法。
未完成的遗憾
隋朝开启科举制,希望以投牒(24)自进、优胜劣汰的方式为各阶层打开通向朝廷政治的大门。此时的科举制只是草创阶段,尚未形成制度,不过其将读书、应考、仕途三者紧密地联系起来,为国家选才掀开了崭新的篇章。然而美中不足的是,由于科举制尚处于初创时期,科举目的、考试内容、规章、方式等各方面均未完善,科举制为隋王朝带来的优秀人才非常有限。